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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評估
土壤污染評估

業(yè)務介紹:
土壤污染評估包含哪些內容?
實施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活動,應當編制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應當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主要污染物狀況;
(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范圍;
?。ㄈ┺r(nóng)產(chǎn)品質量安全風險、公眾健康風險或者生態(tài)風險;
?。ㄋ模╋L險管控、修復的目標和基本要求等。
為什么要進行土壤污染評估?
對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評審表明污染物含量超過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的建設用地地塊,土壤污染責任人、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按照國務院生態(tài)環(huán)境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進行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并將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報環(huán)境主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條
違反本法規(guī)定,土壤污染責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地方環(huán)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土壤污染防治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委托他人代為履行,所需費用由土壤污染責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權人承擔;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ㄒ唬┪窗凑找?guī)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guī)定進行土壤污染風險評估的;
(三)未按照規(guī)定采取風險管控措施的;
?。ㄋ模┪窗凑找?guī)定實施修復的;
?。ㄎ澹╋L險管控、修復活動完成后,未另行委托有關單位對風險管控效果、修復效果進行評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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